学院各职能部门、系部:
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川疫指发〔2021〕38号)文件精神,按照属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,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现将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坚持“非必要不离川”原则
1.暑假期间,全院师生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,非必要不离川,不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,原则上不出国(境)外。
2.确需离川人员,必须严格履行学院请销假备案手续,中层干部报组织统战部审批,其余师生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,审批后同时报学院疫情防控师生监测防控组,具体审批备案程序在学校OA平台执行。
3.师生外出要详细记录行动轨迹,妥善保存行程信息,并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如实填写、及时更新行程信息。离川师生管理实行“谁审批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原则,由所在部门负责落实防控工作。
二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学院疫情防控各项要求
1.高度重视与落实部门主体责任,严格、及时、高效传达与落实好疫情防控文件通知要求,注重人文关怀与规定规范相结合,切实履好分管部门职责。
2.切实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,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;落实专班、专人、专责,落实常规日报、要情即报机制。
3.全院师生做好每日体温、症状等健康监测,每日必须在“今日校园”APP打卡。
4.立即执行严格的疫情防控标准。暂停组织大规模聚集性活动,暂停安排外出培训,做好场所消毒、物资储备,门岗严格管控,落实测体温、健康码、扫码打卡(健康码、场所码、行程码)、戴口罩、洗手、消毒等个人防护。
5.立即启动师生员工及家属去留登记汇总、行动轨迹摸排。
6.立即执行人员外出严格申报审核制度。瞒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。
7.立即全力动员实现符合条件的人员全员、全面接种。
8.疫情防控各工作组从今天起进入应急状态,严格落实省应急指挥部和教育局的防控工作各项要求。
三、层层落实,压实防控责任
1.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,全面负责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。加强对师生疫情防控的关怀与宣传教育,精准掌握每一位师生的健康、出行状况,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。一旦发现有未履行请假、备案审批的师生,将对所在部门、系部进行通报批评,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。
2.要引导师生严格防控疫情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坚持做好个人防护,科学佩戴口罩,保持个人卫生,勤洗手,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,加强家庭室内通风、消毒。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,应主动报告社区、学校,配合做好管控措施。各职能部门、系部要督促出省师生做好返蓉计划。
3.加强学生管理。假期学生一律不返校,做好学生引导、宣传与关爱工作。制定实习生疫情防控专线项指导方案,假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,按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严格实施医学观察。开学前,依据疫情做好防控指导,要提前严格排查清楚疫情中高风险返校师生人数及分布,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指导安排。
4.加强监督。学院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小组立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工作,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。
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
2021年7月28日